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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台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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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2/2024-00061
文号
高政发〔2024〕38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4-07-22 10:20:00
是否有效

解读文件链接:

《高台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高各单位:

《高台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高台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8日


高台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 着眼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既利当前、又利长远, 既稳增长、又促转型,既利企业、又惠民生,具有全局性战略性 重大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我县设备 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进一步促投资、扩消费、稳增长, 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 部署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突出鼓励 先进、淘汰落后、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 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 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释放先进 产能,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带动消费升级,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实现发展质量和效益双提升。

到2027年,力争全县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 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 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全部达到节能水平以上、先进能效占比超过 30%、环保绩效达到A 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明显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达到 80%、70%;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 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 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1.加快工业领域设备技术更新。聚焦综合能源、煤炭清洁循  环利用、精细化工、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新材料等产业链, 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 导向,推动电机、风机、工业炉窑、变压器、配电箱等重点用能 设备更新,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引导企业更新一批高技术、 高效能、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提高优质产品供给能力。全方位  支撑工业企业“智改数转网联”,推进工业互联网进园区、进基 地、进集群。2024年至2027年,新增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 1个以上,实施工业企业“三化”改造项目8项以上,全力淘汰 不达标设备。(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 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

2.推动建筑市政领域设施更新。引导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 梯,推进城镇及农村供水、供热、环卫、污水处理等设施设备更 新。加强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 快城市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升级改造。推动 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建设和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到2027年,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城镇新建建筑设计、施工100%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 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高台分局)

3.促进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加快重点区域路网、交通运  输设备更新。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推 进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 更新换代。鼓励出租汽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车辆加快电动、 氢能等清洁能源车型替代。加快交通运输领域氢能源基础设施建 设,持续推进氢能车辆示范应用。到2027年,新能源公交车(含 城市和城乡公交)比例达到100%,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  比例达到80%。(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 务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县邮政公司)

4.加快农业领域机械更新。落实好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 贴政策,继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积极推广高性能复式 联合作业机械,加快补齐精量播种、高效低损收获、废弃物处理 等环节装备短板。加强畜禽品种、养殖工艺、设施装备集成配套, 改善中小规模养殖场(户)设施装备条件。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 同步推进设施建设与装备物联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完善智能管 控系统。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提升农机智能 化作业水平。加大老旧农机淘汰力度,2024年至2027年,淘汰 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200台(套)以上。到2027年, 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 2.6%。(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5.提升教育领域装备水平。推动职业中专(含职业技能培训  中心)更新现有教学设备和信息化设备。鼓励各类研究中心加大 资金投入,实施老旧科研技术装备全面升级换代。支持产教融合 实训基地建设。推动教育装备数字化赋能教育教学,打造高效优 质的教育教学新模式。到2027年,全县基本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办学活力大幅提高,中职中专学生生均教学、科研、实操仪器设 备值达到4000元以上,中小学按照各学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配 备。(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

6.补齐医疗领域设备短板。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建设,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 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 推进医疗机构补齐病房环境与设备短板,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 化改造,逐步提高医院病房设备配置标准。加快智能、新型医疗 装备应用推广和信息化设备迭代升级,拓展医疗健康数字化应用 场景。到2027年,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万人以上镇卫生院 DR、 彩超、心电图机、生化分析仪等四种主要设备配置达标率达到 100%。(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 局高台分局)

7.完善文旅领域设备更新。聚焦文旅场所节能降耗、安全生 产、产品业态、游客体验等重点领域,重点开展摆渡车、游乐设 备、演艺设备等更新改造。综合运用先进数字技术,打造智慧景 区、智慧体育馆、智慧博物馆、智慧展览馆等数字化体验场景。 到2027年,全面完成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智慧化建设,县博物馆实现数字化、智慧化,重点酒店、民宿、乡村旅游目的地基本 实现智慧化。(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发展改革局)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8.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严格落实汽车以旧换新等支持政策,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等促销活动,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下乡,拓 展新车消费空间。持续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 桩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加快推进国三 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违规非标商用车淘汰报废。加强新能源汽 车流动维修站、农村维修点等建设,提升维修售后服务能力。(责 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 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

9.鼓励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全面落实家电以旧换新各项优惠 政策,支持家电销售企业开展形势多样的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支 持智能冰箱洗衣机空调、超高清电视以及智慧厨卫、智能安防、 智能办公、智慧康养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全面提升家电售后服 务水平,鼓励家电售后服务企业推出在线下单、预约上门等个性 化服务,提升维修服务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 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0.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采取多种促销方式,支持居民开  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加装采暖设备等消费活  动,促进居住社区品质提升。强化线上线下二手家居交易服务, 支持企业提供家具、厨卫等消费品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服务,满足多样化需求。深入组织开展家装消费节、家居消费季 等促消费活动,引导消费者开展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责 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住建局)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1.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加快物流体系建设,完善 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推广上门 取车服务模式。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创新废旧产品 设备回收模式,加快推广“换新+回收”“互联网+回收”等新 模式。到2027年,争取建成1个废旧产品集中分拣中心。(责 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机关事务管 理局、县供销社)

12.完善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体系。以推动二手车交易为重点, 鼓励发展“互联网+二手”、线下实体市场等二手商品交易模式, 促进交易平台规范建设、合规运营。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 市场,开展电器电子产品、家电、家具、书籍等闲置物品交易。 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加强二手  商品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培育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责任   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  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

13.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 产设备实施再制造,探索发展风电光伏等装备再制造业务。推广 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 工水平。统筹推进以工业园区为支撑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利用产业,推进资源加工利 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 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 环境局高台分局)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14.全面落实能耗、排放、技术标准。严格落实能耗限额、  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省市重点行业能效、排放、技术  标准。落实国家乘用车、重型商用车能量消耗量值相关限制标准。 进一步落实清洁生产标准体系,深入推进清洁生产,持续开展清 洁生产审核及评价。(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信 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

15.强化产品相关标准。加强家电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 宣传和落实,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按照消费 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燃气软 管、切断阀等燃气用具产品强制性标准。加大气瓶安全专项整治 力度,监督充装单位严格执行燃气气瓶报废规定。贯彻落实绿色 产品认证制度,推广使用绿色产品。(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

16.实施资源循环化利用标准。落实废钢铁、废有色金属、 废橡胶、废旧家电、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家具等再生资源回 收标准,规范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落实手机、平板电脑 等二手电子产品信息清除、信息安全管理、可用程度分级标准及 二手商品评估、交易、检测等标准,推进二手电子商品交易。(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加强政策要素保障

17.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各类资金支持, 持续实施好中央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政策,支持柴油货车等更  新。统筹利用中央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和省级奖补资金,支持  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出租车更新。用足用好中央和省级农机购  置与应用补贴等政策,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落实好政府  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  农村局、县住建局)

18.强化金融政策支持。运用好国家再贷款政策,引导金融 机构持续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健全政银企融资对接 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贷款规模,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的生产、 服务和消费等环节的金融支持。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 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 贷款期限、信贷额度。(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和 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高台监管分局)

19.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 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规定期限内单位价值500万元 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及西部大开发等有关税费优惠政策。落 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措施,执 行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所得税征管配套措 施以及优化的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力度,开展政策精准推送,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县财政局)

20.强化要素保障。对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建、改 建、扩建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加快能评、环评等 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 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 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 保障合理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

21.强化科技支撑。围绕相关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及科学问题, 积极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不断强化产品装备升级换代技术。 聚焦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行业骨干企业牵头组建技术创新中  心、创新联合体、星创天地等创新平台。加强校地、校企科技交  流合作,拓宽阶段性科技成果转化渠道,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 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

四、完善工作落实机制

县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统筹指导 做好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专责组 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推动落实本行业、本领域工作任务。加 快建立健全县级“1+10”政策体系,谋划储备重点项目,努力将 政策红利转化为民生福利。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掌握各领域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优势和需求,加快建立各领域项目和设备更新清单,每季度动 态更新。定期研究推进各领域下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领 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着力营造 全社会主动换新、自觉更新、经常迎新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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